也是單親爸 當車手3小時判二年半
2025/10/12 05:30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
車手一夜賺12萬元,被警方循線查獲,所得全數沒收,還被彰化地院判處2年6月徒刑。(資料照)
育有年幼女兒的何姓單親爸,十年前加入跨國詐欺集團被起訴,法院纏訟時,他又當詐欺集團車手,短短三小時狂領八十多萬元,共十二人受害,何男賺得十二萬元酬勞後,被警方查獲。他向法官請求,表示有年幼女兒要養育,希望獲得憫恕輕判,讓他早日出獄,彰化地院仍依加重詐欺罪將他判刑二年六月、併科罰金十二萬元。
判決指出,何男十年前加入機房設於中國的跨國詐欺集團,高雄地檢署於二〇一六年起訴何男等卅多人,此案仍在法院審理中,尚未審結確定。但何男卻在前年五月十九日當車手,從晚間七時卅八分至十時四十五分,共三小時七分鐘,在彰化縣田中鎮與社頭鄉的便利商店、郵局提款機,共領出八十多萬元,每領出一筆金額,立刻轉交附近監控的上級「小丸丸」,總共十二人受害,財損最少的金額為一萬二千元,最高十五萬元。
何男供稱,上級「小丸丸」交給他十二張提款卡,上述時間載他去提款。警方透過提款機監視器畫面抓到何男,尚未查獲「小丸丸」,何男得一人扛起十二人的損失。彰化地檢署將何男起訴,聲明他犯下十二案,每罪應至少判刑一年五月。
彰化地院審理時,何男表示近期工作剛穩定,找到板模工職業,希望能用正當收入賠償被害人,他有一個年幼女兒,還有另案要執行(指十年前詐欺舊案),希望法官輕判,讓他能早日出獄。
法官認為他雖坦承犯行,但提領的金額不低,且沒有賠償被害人和解,每罪各判一年五月至一年七月,應執行二年六月;至於十二萬元報酬,雖未宣告沒收,但併科罰金十二萬元,等同沒收不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