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內線交易賺286萬 陳永昌不認罪重判3年10月
高等法院法官退休的知名律師陳永昌,擔任上櫃公司晟德大藥廠的獨立董事期間渉內線交易,一審被判三年十月徒刑。(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自高等法院法官一職退休的知名律師陳永昌,六年前擔任上櫃公司晟德大藥廠的獨立董事期間,涉於知悉公司重大利多消息後,與晟德稽核經理唐宜鶴,分別於禁止交易期間,內線交易買賣股票獲利;台北地院昨依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判陳男三年十月徒刑,另將唐男判刑八月、緩刑三年,沒收二人不法所得各為二八六萬多元及三十一萬餘元,可上訴。
任藥廠獨董時炒股
陳永昌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官學院第十九期結訓,曾任桃園、士林、台北、基隆等地方法院法官及高等法院法官,退休後轉任律師,獲聘為晟德大藥廠獨董。
檢調追查,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晟德大藥廠發布重大訊息,董事會決議與中國華潤醫藥控股公司簽署「CS02糖尿病新藥獨家授權中國市場開發與商業化合作」備忘錄,簽約金加上里程碑金為八千萬元人民幣,銷售權利金最高可達到二位數的百分比。
檢方查出,在晟德大藥廠發布此重大利多消息前,陳、唐提早獲知消息,利用親友當人頭進場買股,並於重訊發布後,分別出脫部分持股,利用資訊不對等的時間差賺取不法利益,觸犯內線交易罪,北檢去年五月起訴二人。
唐男於偵查中自白犯行,主動繳回不法所得,檢方建請法院減輕其刑,獲法官同意緩刑;陳永昌不認罪,但法官審理認為犯行明確,量處三年十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