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工程爆弊案 竹縣府工務處約聘員與廠商羈押
新竹縣政府繼竹北天坑弊案,包括縣長楊文科、前工務處長江良淵等官商十二人被起訴後,又爆竹縣府工務處負責下水道工程業務的林姓承辦人員收賄案。(記者廖雪茹攝)
林姓承辦人涉收賄圖利業者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政府繼竹北天坑弊案,包括縣長楊文科、前工務處長江良淵等官商十二人被起訴後,又爆竹縣府工務處負責下水道工程業務的林姓承辦人員收賄案,新竹地檢署廿三日指揮搜索下水道科辦公室等六處,約談九人到案,複訊後認定林男、廠商盧男二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受賄罪嫌重大,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約談嫌疑人、證人等九人
林男服務於縣府工務處下水道科,年資十多年,主要承辦下水道工程業務,盧姓負責人為承攬下水道工程的廠商之一。據追查,林男是該科約聘人員,因承辦下水道工程案件,涉嫌藉此受賄,使盧姓業者得以拿到工程,圖利盧男。
全案經人檢舉,因指涉的內容具體,確有涉弊嫌疑,新竹地檢署由肅貪專組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廉政官展開搜索約談,包括嫌疑人、證人等共九人,經五位檢察官投入訊問,昨天凌晨二時完成複訊,認定林、盧二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受賄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隨即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昨上午召開羈押庭,裁定將二人均羈押禁見。
竹檢本月十七日才起訴社會矚目的竹北天坑弊案,新竹縣長楊文科、時任縣府工務處長、現為簡任秘書的江良淵等人,被認定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以及刑法偽造文書、教唆偽證、偽證等罪,其中楊文科等五人涉案重大,遭從重量刑,建請全案應沒收不法所得二.五億多元,未料不到十天,竹縣府又爆工程弊案。
竹縣府昨表示,全案尚待釐清,全力配合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