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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借貸「戰酒店」 欠債724萬由他們還 痛心父母訴請「由家分離」獲准

曾姓男子指控廿六歲女兒,終日賦閒在家「啃老」,向新北地院訴請曾姓女兒搬家,並將物品騰空返還房屋,且不得將戶籍遷入獲准。(資料照)

曾姓男子指控廿六歲女兒,終日賦閒在家「啃老」,向新北地院訴請曾姓女兒搬家,並將物品騰空返還房屋,且不得將戶籍遷入獲准。(資料照)

2024/03/20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曾姓男子指控廿六歲女兒,終日賦閒在家「啃老」,還流連酒店,結交酒店女遭騙錢,甚至向地下錢莊借錢,夫妻倆出於愛護子女天性,前後幫女兒還了七二四萬餘元,怎料,她仍不知悔改,持續與酒家女往來,還染上賭博惡習,兩人決心不再與女兒有牽扯,依民法「由家分離」等規定,向新北地院訴請曾姓女兒搬家,並將物品騰空返還房屋,且不得將戶籍遷入獲准。

流連酒店向錢莊借錢 還染上賭博惡習

曾男指稱,女兒從二○二一年底起開始賦閒在家,隔年還流連酒店,遭酒店小姐以各種理由哄騙提供金錢,她因入不敷出竟向地下錢莊借貸;夫妻倆幫女兒償債七二四萬元,女兒亦多次簽署切結書、自白書等表示不再犯錯,怎料,她竟罔顧父母用心,持續進出酒店,甚至染上賭博惡習。

曾男指,兩人為了女兒幾乎傾家蕩產,還得面對債權人以不明電話及簡訊騷擾恐嚇,並三番兩次到住處「造訪」,致兩人與其他家人成日惴惴不安,而女兒現在不知蹤影,但仍留物品在家裡,戶籍也還登記在該處,因此提訴。

法官判定女兒應搬家 不得將戶籍遷入

曾男提出女兒所簽自白書等文件為證,內容中曾女坦承:「因為去酒店消費、借地下錢莊、賭博陸續跟父母拿了將近五百萬元」、「保證從此不再騙父母錢,也不會再踏入八大酒店」等,曾女又不出庭也沒提書狀陳述;法官判定,曾男有正當理由令曾女「由家分離」,曾女已無權使用房屋,應將物品搬出,將房屋騰空返還,且不得將戶籍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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