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兌洗錢 10抖音幣換1人民幣╱台幣透過抖音幣轉換即違法
2024/02/17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袁姓夫妻利用蝦皮拍賣平台作為招攬客戶管道進行支付寶、微信、抖音幣等兩岸地下匯兌,我國司法實務上,利用微信或支付寶進行地下匯兌,而觸犯銀行法,已有案例,這次袁姓夫妻利用抖音幣洗錢,觸犯銀行法則是首例。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抖音幣可用來致贈直播主,取得抖音幣者,可以此換取人民幣,約十元抖音幣可換一元人民幣,至於袁男將買家給付的台幣,換算為相當人民幣的價值數位單元,已屬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抖音幣可用來打賞直播主
抖音分為國際版「TikTok」及中國版「抖音」,而現行中國版「抖音」僅支持微信、支付寶及中國的銀行卡儲值,但台灣大部分用戶並無這些支付方式,坊間才會出現一些代儲業者,向民眾收取手續費後,幫民眾儲值抖音幣。
不過,依照我國銀行法規定,不是銀行不能經營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違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犯罪規模達一億以上,可處七年以上徒刑。
以本案來看,合議庭認為,雖然支付寶、微信電子錢包點數並非貨幣本身,但都可在一定程序下,以人民幣換購或以人民幣提領,其價值與人民幣價值相連結,而抖音幣可作為觀看影片、致贈直播主的對價,取得抖音幣者,可透過抖音幣換人民幣,價值亦與人民幣相連結,這些都屬於得以表彰人民幣貨幣價值的一種形式,袁男將買家給付的新台幣,換算為相當人民幣價值的數位單元,進而完成台灣民眾財產異地移轉,屬於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