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抓傷同學 幼保員抓臉讓他體驗多痛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台中市豐原區某幼兒園中班的四歲詹姓男童,在園內抓傷另一名小朋友的臉,不料,劉姓女幼保員為了讓男童體驗被抓後疼痛的滋味,竟也抓傷男童的臉,家長一怒告進派出所,警方依傷害罪嫌送辦,目前幼保員被暫時停職,台中市教育局調查,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處置。
中市教局︰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處置
詹姓家長投訴指出,其兒子上個月廿二日在幼兒園不小心抓傷另一名男童的臉。劉姓女幼保員通知他要好好管教小孩,並購買藥膏給被抓傷的男童家長,當天下午他買了藥膏去幼兒園給男童家長,才知兒子的臉也被劉女抓傷,身心受創,「會怕老師,睡不著覺」。
男童身心受創 睡不著 怕老師
他詢問劉女,劉女無意道歉,到幼兒園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幼兒園說沒有。他才帶兒子驗傷,並於同月廿五日到派出所提告,劉女才開始打電話及傳訊道歉,還連續到住家門口堵人;因兒子不敢上幼兒園,現在只能帶著兒子上班。警方表示,劉女坦承為了讓男童「體驗」抓別人的臉有多痛,用手抓男童臉頰;男童臉頰有紅痕,但未破皮流血,目前全案已依傷害罪嫌函送偵辦。
教育局表示,已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要求劉女暫時停職,若經調查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的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行為,可處六千至六萬元或六萬至六十萬元罰鍰;嚴重者將管制一至四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教保服務機構也會被連帶裁罰六千到六萬元。
該幼兒園園長表示,劉女在幼兒園任教十六年,表現不錯。家長報案,她才知情,當天即帶著劉女前往道歉,但多次連繫,家長皆不接電話並回絕探視。但也有黃姓家長出面為老師抱不平,表示十二月廿二日當天兒子的臉被詹童抓傷流血,至今留疤,詹童顯非不小心,劉女可能一時心急,想要教育男童才不慎誤傷,劉女抓傷小朋友的舉動雖不對,但不希望這樣一位老師就此失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