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工程價金糾紛 討萬元欠款 公布對方身分證 判刑還賠錢

彰化縣一名林姓男子因追討萬元欠款,將對方身分證公布在臉書,遭對方控告。最後林男以一萬五千元與對方和解,還被彰化地院判刑二月,易科罰金要六萬元。(資料照)

彰化縣一名林姓男子因追討萬元欠款,將對方身分證公布在臉書,遭對方控告。最後林男以一萬五千元與對方和解,還被彰化地院判刑二月,易科罰金要六萬元。(資料照)

2023/10/30 05:30

〔記者林良哲/彰化報導〕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彰化縣一名林姓男子因與某男子在工程價金上糾紛,竟將對方身分證正反面公布在臉書上,並PO文指稱此人欠款一萬元不處理,遭對方控告。最後林男以一萬五千元與對方和解,還被法院判刑二月,易科罰金要六萬元。

任意公布他人個資 違反個資法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從事泥作工作,在該行業之臉書社團接到一筆生意,事後有一萬元款項未結清,他在該社團PO文指責對方:「欠款不處理,才一萬元而已,到處躲!」並在貼文中附上該男子身分證正反面照片。

由於該社團成員數超過十三萬人,林男PO文為不特定多數人可瀏覽,引起該男子不滿而提告。林男在警訊時表示,對方確實欠錢不還,又不出面解決,他才會PO文提醒其他人要注意。但檢方認為,身分證資料屬個資法保護範圍,就算林男說的是事實,也不能任意公布他人個資。

判賠一萬五 易科罰金再繳六萬

事後,林男以一萬五千元與對方達成和解,而彰化地院審理後,判處他有期徒刑二月、得易科罰金。換言之,林男不但要賠對方一萬五千元,若是易科罰金,還要繳納六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