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棒球國手殺女友癌末 嘉監拒收
陰經龍10萬交保 死者弟憂家屬人身安全
〔記者林宜樟、王善嬿、王捷/嘉義報導〕前少棒國手、有三冠王之稱的台電嘉義區營業處員工陰經龍,不滿張姓女友提分手,去年三月二十二日拿水果刀刺死張女,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本月九日發監執行;陰經龍因罹患口腔癌第四期,嘉義監獄依監獄行刑法規定,由醫師進行評估,有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現罹患疾病,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情形,昨拒絕收監,嘉義地檢署諭知陰經龍不得騷擾被害人家屬,十萬元交保,責付家屬帶回。
張女胞弟昨得知時說,陰經龍殺人手段凶殘,「難道癌末就可以殺人不用關?」他擔憂陰經龍若有行動力能外出,恐會對被害人家屬不利;張女胞弟認為,殺人犯若癌末應「戒護就醫」,若因癌末出監,更有可能豁出去,不顧一切傷人,他認為矯正機關至少要有可收容癌末重刑犯的安寧病房或適當處所,否則被害人家屬將活在恐慌之下。陰經龍昨由妹妹陪同,媒體詢問「有沒有向被害人家屬道歉?」陰經龍的妹妹答,「我們很誠心誠意的道歉,請放過我們吧」。
檢諭知不得騷擾 責付家屬帶回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江金星表示,陰經龍已屬癌末,法務部矯正署依照監獄行刑法,評估受刑人能否生活自理,經矯正署醫師審查、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評估不予收治,矯正署十七日准予照辦。江金星表示,已函請轄區分局,不定期到陰經龍住處訪視,確認其身心狀況是否痊癒、能否入監執行,並請警方對被害人家屬提供巡邏等安全維護,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持續關懷。
陰經龍因不滿張姓女友提分手,去年三月十七日在兩人工作地點台電嘉義區處配電中心談判,談判破局;三月二十二日上午陰經龍持水果刀前往張女辦公室,朝張女連刺五刀,其中一刀深及心臟,張女大量出血死亡,張女的外甥女在場見狀欲上前阻止,陰男還持水果刀朝她揮舞、恫嚇她「如果敢阻止,我連你也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