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射箭教練 9度性侵女選手 二審加重判2年9月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我國一名國家級射箭教練色膽包天,被控在女選手國三起,多次叫她到休息室「談事情」,將她性侵,另因她在全中運比賽成績不理想,因教練暴怒遭到性侵,但被害人稱是「用身體懺悔」,教練雖承認多次性交,但未強迫,新竹地院依八個「利用權勢性交罪」,輕判二年三月,另以全中運期間與被害人性交,未違反其意願,僅輕判三月;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判決不當,昨改依九個利用權勢性交罪,加重改判為兩年九月,可上訴,若判決定讞將須入獄。
高院審理認定,一審雖以被害人於全中運表現欠佳,單獨到教練房間「自願」發生性行為,僅輕判三月,但此為被害人比賽後排名不理想,教練有較大情緒反應,造成被害人因畏懼教練的權勢而發生性交,並非出於自願,故改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刑九月,其餘八罪不變,依九個利用權勢性交罪加重判刑。
這名男教練任教嚴格,曾培養出奧運奪牌選手,在射箭界負盛名。
中學畏懼教練權勢 不敢反抗
判決指出,長相清秀的被害人就讀國中即加入射箭隊被此男教練指導,她國三起,多次被教練在午休,或以「賽後檢討」為由,叫到教練休息室內的沙發性交;被害人證稱,因畏懼教練權勢,被性侵不敢反抗,每月至少一次性交。
有一次教練帶隊參加全中運比賽,被害人因成績不理想,教練暴怒,她為求教練息怒,主動到教練房間道歉,結果遭教練性侵,但被害人告訴法官,當時為了讓教練不要那麼生氣,同意和教練性交。
怕其他人受害 讀大學後提告
後被害人上高中後,多次找教練協助指導射箭,被教練帶往開房間,共發生七次性行為,二人轉變為情侶關係,教練還暱稱她為「寶貝」。不過,被害人讀大學後覺得教練多年前藉指導機會性侵她,為避免其他人受害,對他提告。
新竹地院審理認為,被告利用射箭隊教練權勢性侵被害人,惡性不輕,依八個利用權勢性交罪,每罪判刑八或九月,合併輕判兩年三月,另依「與未滿十六歲少女性交罪」輕判三月,可易科罰金。檢方、教練均上訴高院審理。
另外,被害人上高中後已滿十六歲,兩人因情侶關係發生七次性行為(一次在國外),此部分一、二審均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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