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性侵女童痛哭︰大人終於相信我
說被性侵 校方回「開玩笑」害自殘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某佛教小學爆出班導師性侵兩女童醜聞,直到家屬勇敢提告,校方才緊急補破網;檢方取得該校女教師的關鍵證述,提及狼師上游泳課時曾「拉開簾子」看女童更衣,另有家長反映,狼師會將手指伸進女童衣服。疑有多名受害女童家屬還未提告,不排除擴大偵辦;已提告的受害女童母親心痛地說:相信司法會還他們公道。
疑有多名受害女童家屬未提告
據了解,校方早知狼師劣跡斑斑,性侵案調解時,有校方代表直言:「不能開例賠償,一旦開例將無法處理」;受害家屬質疑校方怕引來更多受害者提告,才害怕認錯。
本報取得一名受害女童母親的回應,她心痛地說,校方非常不負責任,當孩子說出被性侵害,不但不相信男班導的行為,在還沒深入調查或成立性平會議的情況下,即回報家屬是「開玩笑」,導致孩子自殘。
該母親說,「我以為是孩子成長叛逆,殊不知是遭班導性侵,才十歲的孩子竟承受這痛苦,情何以堪」。她說,提告過程倍感艱辛,孩子要重複向警察、檢察官、法官說出性侵過程,一直回憶痛苦,快撐不下去時問說:「當時老師都不相信了,現在過了一段時間,這些大人還會相信我嗎?」
母親聽到女兒的提問感到無比心痛,得知狼師被判刑,孩子哭說「這些大人終於相信我了」;她說,「此刻,孩子稍微感到安慰。」對於校方的處置,她直言,這所宗教學校對孩子的嚴重受傷完全沒同理心,還冷言冷語,事不關己地說出令人心痛的話語(女童被性侵是業報),「深信司法會還給我們公道,撫慰我們的心靈」。
律師孫瑞蓮表示,未成年性侵案蒐證棘手,年幼被害者難表達受害經過,家長知悉時案發已久,證據難保存,不僅孩童,父母也是被害人,幫助被害家庭走出陰影之路漫長,律師除給予法律協助,也要付出更多關懷,學校對教師選任及監督負有民法第一八八條之連帶賠償責任,應留意師生間的互動,預防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