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地回填垃圾 老農判1年6月
2023/03/31 05:3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洪姓老農位在大城鄉土地,未耕作卻找人回填土方,辯稱以每車三○○○元購入良土回填,共約六十車,但洪男僅靠老農年金過活,根本無力支付十餘萬元購土費,且環保局開挖發現回填的都是廢塑等事業廢棄物。彰化地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處洪男一年六月。
判決書指出,洪姓農民(七十二歲)在大城鄉與弟、妹共同持有一塊土地,二○二一年三月,未經弟、妹同意,與土地介紹人洪男接洽購土填地,事後遭人舉報,同年七月廿三日,彰化縣環保局開挖發現,竟是掩埋廢椅背、廢塑膠袋等垃圾。
洪姓老農辯稱以一車五○○元購土,警詢時又說以一車三○○○元請洪男購入乾淨的土,已購入五十至六十車次,請款十幾萬元等語。法院調查,洪農每月仰賴老農年金過活,其帳戶只有該款項匯入,並無多餘資力支付回填價金。法官審酌被告無視環境重要,提供土地供他人回填廢棄物,恐有害大眾健康,判刑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