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自由日日shoot》法界:20萬元交保 金額缺乏嚇阻力

表格

表格

2023/02/23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退休刑警侯宏典涉犯殺人案,被嘉義地檢署求處無期徒刑,嘉義地院召開第四次延押庭後,裁定廿萬元交保,被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撤銷發回更裁。東勝法律事務所所長王銘裕表示,殺人重罪通常伴隨高度逃亡之虞,法院不宜輕易放人;伯衡法律事務所策略長黃致中認為,廿萬元交保,金額過低,缺乏嚇阻力。

殺人重罪有高度逃亡之虞

王銘裕說,法定羈押要件除了重罪,還要同時構成勾串、滅證或逃亡之虞,法官才會裁准,惟司法實務上因被告面臨重罪,會認定伴隨有高度逃亡的動機,尤其是殺人罪,多會羈押到判決確定,以確保審判能順利進行。

王銘裕指出,侯宏典當過警察,對法律的認識比一般人還高,竟涉犯殺人罪,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嘉院認無羈押必要,標準過於寬鬆;且此案涉及暴力,若放侯出去,是否可能對社會造成治安衝擊,也是必須考量的因素。

黃致中說,法院羈押庭對於殺人被告,通常採較謹慎審查,畢竟事涉重罪又造成被害人死亡,一旦放出去,除可能人心惶惶,被告也有高度落跑的機率。被告只要認罪,其他共犯都已指證完畢,也不是不能交保,惟保釋金額必須要有嚇阻力,才能降低棄保潛逃機率。

重犯不押 應啟動防逃新制

黃致中分析,侯宏典當過警察,經濟狀況理應不會太糟,嘉院僅以廿萬元諭令交保,金額與未來可能所處刑度不成比例,等同變相增加逃亡動機;試想,被檢方求處無期徒刑的被告,只要繳廿萬元就可獲得自由身,他是否可能在判決確定前「坐桶子」出境,規避即將面臨的重刑?

黃致中建議,法院若認為沒有羈押的必要,可利用刑事訴訟法的防逃新制,命侯宏典穿戴電子腳鐐監控、沒收護照等,降低逃亡風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