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理盜客戶8千多萬元養小三、小四 台銀時間管理大師 判8年半
台灣銀行蘇澳分行前襄理張家慶,盜走9名客戶存款8846萬餘元,新北地院昨張男判刑8年6月。(警方提供)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台灣銀行蘇澳分行前襄理張家慶,從二○一二年起盜走九名客戶存款,總金額達八八四六萬餘元,除了在新北市樹林區置產,當時已婚的他,還以每月四十萬元供養呂姓女友,及包養年僅十八歲的邱姓酒店小姐,一男遊走在三女間,簡直是「銀行版時間管理大師」;新北地院昨依違反銀行法等十二罪,將張男判刑八年六月,可上訴。
開通網銀、購買保險 盜9客戶存款
檢警追查,四十多歲張男擔任理財專員,後升任襄理,卻於二○一二年擅自申請開通一名客戶的網路銀行服務,盜領三百餘萬元存款,用以償還信貸,事後再拿他位於宜蘭縣羅東鎮的房產辦理增貸,把款項匯回,成功瞞天過海。
隔年張男又向一對楊姓父子謊稱購買基金可領固定配息,也擅自開通對方的網銀服務,盜走五千六百餘萬元,再以自己或黃姓妻子(前年離婚)、小三帳戶,匯入假基金配息掩飾犯行。
蘇澳分行前襄理 1男遊走在3女間
張男還陸續以購買年金、養老保險等名義騙走五名客戶存款,以及開通一名客戶的網銀服務盜走一千五百萬元。直至去年,張男眼見紙包不住火,再盜走一名客戶二十四萬元後潛逃,躲進邱女出面租下的台北市士林區租處藏匿,仍被逮捕。
合議庭認為張男犯行手段相較一般詐欺犯更為巧妙、具反覆性,對銀行和客戶的財產侵害甚鉅,犯罪所得金額龐大,雖台銀先代償款項,但張男未賠償,不過也考量他坦承犯行,依特殊背信等罪判刑;檢方查扣張男的現金、存款、贈給前妻和女友等人的款項六六七萬餘元、以及七個名牌包等,合議庭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