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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掛失支票 夫妻檔觸誣告罪判拘

法官認定夫妻二人觸犯誣告罪,分別判處拘役四十天。 (資料照)

法官認定夫妻二人觸犯誣告罪,分別判處拘役四十天。 (資料照)

2022/12/12 05:3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開設工程公司的徐姓夫婦去年持五十萬元支票,向長期合作公司的張姓女會計調頭寸,事後因工程款發生糾紛,徐姓夫婦竟以支票遺失為由,申報掛失止付,導致張女持支票提領遭拒還被調查,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徐姓夫婦觸犯誣告罪,分別判處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四萬元。

檢警調查,徐妻為公司登記負責人,先生徐男為實際負責人,徐姓夫婦去年初持妻子開出的五十萬元支票,向另一家公司的張姓女會計調借現金。同年五月間,雙方因工程款問題引起糾紛,徐姓夫妻跑到郵局掛失該張支票,導致張女提領時涉犯侵占遺失物罪,檢方認定徐姓夫妻行為涉犯誣告罪,將兩人起訴。

法官審理時,徐妻稱,不知道丈夫把支票開給誰,便到郵局辦理止付;徐男則稱,當時可能把票放在張女辦公室內,已忘記開立支票原因,並無誣告意圖。

法官調查,徐男應知票據等同現金,豈有將支票任意放置,數個月都不收回,悖於常理;張姓女會計也稱,徐男積欠公司鋼筋材料款項及周轉現金,才要求開支票給公司支付款項,可見並非徐姓夫妻所稱有支票遺失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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