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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攔查遭大外割上銬逮捕// 女師再議逆轉 警假借職務妨害自由起訴

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去年遭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大外割逮捕引爭議,葉員獲不起訴,詹女聲請再議,發回桃園地檢署續查後全案逆轉,將葉員起訴。(資料照)

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去年遭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大外割逮捕引爭議,葉員獲不起訴,詹女聲請再議,發回桃園地檢署續查後全案逆轉,將葉員起訴。(資料照)

2022/07/08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去年四月廿二日,被桃園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盤查爭議案,葉員獲不起訴,詹女聲請再議,發回桃園地檢署續查後全案逆轉,檢察官再調查相關事證,認為葉員臨檢、盤查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非依法執行職務卻阻擋詹女離去,又在詹女無涉妨害公務情形下違法逮捕,剝奪其行動自由,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偵結將葉員起訴。

詹女得知起訴結果後說,希望往後不要再有跟她一樣遭遇不公平盤查的人;她並於臉書發文「起訴的部分,眾志成城的堅持成功了。在法官的手中,有可能判無罪,也有可能輕判。終局還沒有到來。學習判定是非對錯,監督未來進度。我們一起攜手」。

中壢警分局回應,尊重桃檢起訴,法院審理階段將提供員警法律協助。

案發當天上午,詹女行經中壢後站商圈遇葉員攔查要求出示證件,她未配合,與葉警僵持並說「你真的很蠢」,遭葉「大外割」壓制並依妨害公務上銬扣押九小時。

詹女反控警強制、妨害自由、傷害等罪,雙方原均獲不起訴,檢方係認葉員攔檢盤查固然無據,但因詹女出現在治安熱區又攜帶兩件行李、面容清瘦,警員認為有犯罪嫌疑或失蹤人口疑慮,應非出於妨害自由的主觀犯意。

詹女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檢察官再查證據後認為,詹女獨自走在路上,外表整潔,神色正常,被攔查時未有緊張或逃避情形,難認有犯罪嫌疑或犯罪之虞,葉員盤查不符警職法「合理懷疑」要件,已屬違法。

葉員涉犯刑法三○四條第一項強制罪、三○二條第一項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刑度分別是三年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務員犯此法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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