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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校護偷吃判賠反控 元配判拘役

2022/06/03 05:30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某國小男性生教組長與同校女校護發生婚外情,男方元配怒告校護,獲判三十萬元損害賠償。校護不甘示弱,反控元配涉妨害秘密、妨害名譽、恐嚇,宜蘭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元配拘役五十日,得易科五萬元罰金,其餘兩案無罪。

判決指出,去年生教組長帶校護回家在客房性交,不料,元配有裝針孔攝影機,雖未朝床鋪拍攝,卻收錄電視螢幕上的倒影和房內聲響,元配事後發現怒傳錄影截圖給校護,嗆「手滑按錯了」、「會不會再手滑不小心跑到某國小的信箱」,並要求校護督促男方別討價還價,儘快處理事情,否則恐手滑到校護老公任職公司的信箱。

元配退出學校家長群組前,留言「我們家因為爸爸外遇學校護士,還是同學的媽媽,實在無法繼續在這裡學習,所以只能轉學出去」等語,並怒告校護侵害配偶權,害她離婚,請求精神慰撫金一百萬元,民事庭判校護支付三十萬元。

校護反控元配三罪,包括無故竊錄非公開活動,涉妨害秘密,元配反駁說,攝影機是為防盜,取得獲法院合議庭採信,獲判無罪;另外,校護不滿元配在群組言論指涉明顯,涉妨害名譽,元配反駁是要交代孩子轉學原因,並非故意妨害名譽,法官也判無罪;不過,元配以「手滑」等恐嚇訊息給校護,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五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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