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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壞哥哥100元+虛擬禮物 騙小六女童進公廁摸私處

配線工僅用100元,以及送網路虛擬禮物,誘小六女童到公廁親吻以及撫摸下體。示意圖。(資料照)

配線工僅用100元,以及送網路虛擬禮物,誘小六女童到公廁親吻以及撫摸下體。示意圖。(資料照)

2024/06/24 07:19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19歲詹姓配線工,去年3月僅用100元,以及送網路虛擬禮物,誘騙一名小六女童到小學的廁所內,對她親吻以及撫摸下體,事後被女童父親發現報警提告,被依「與未滿14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判處徒刑半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詹男與被害少女為網友關係,去年3月12日13時許,在高雄市永安區女童就讀之國小廁所內,親吻並徒手隔著褲子撫摸其下體猥褻女童,事後詹男給女童100元及在網路軟體上購買禮物送她,被女童父親發覺後報警驗傷提告。

女童的朋友證稱,當天一群同學和詹男相約騎腳踏車出遊,但到了約定地點,卻不見詹男及被害女童,事後,兩個人一起走路過來,女童偷偷跟她說,她被帶去國小廁所亂摸,覺得心情不好。

詹男到案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女童家屬達成調解獲得原諒,橋頭地院審酌被告與女童為朋友,女童身心發育尚未健全,影響其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判處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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