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司法話題》狗追嚇人 可認定攻擊性寵物重罰

黃姓婦人的兩隻狗狗放風時常在路上追人、嚇人,讓附近住戶飽受驚嚇。
(記者林嘉東攝)

黃姓婦人的兩隻狗狗放風時常在路上追人、嚇人,讓附近住戶飽受驚嚇。 (記者林嘉東攝)

2022/05/08 05:3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發生兩隻狗狗咬人和嚇到人,狗狗管理人被法院裁罰一萬元。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長陳瑞濱表示,調閱路口監視器後,已依農委會公告的「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規定,將此兩隻狗認定為攻擊性寵物。

陳瑞濱說,本案的兩隻狗雖不是法律明定的比特犬、獒犬等六種「危險性寵物」,只可由動保處依情況認定為「具攻擊性寵物」,規定其出入公共場所時應由飼主陪同,並以最長一點五公尺的繩鍊牽引,並配戴透氣口罩,飼主若違反,可處以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

最重可罰十五萬

陳說,動保所已對黃女進行勸導,暫未開罰,日後若此二犬又被發現外出未綁鍊繩或未戴口罩,動保所就會開罰黃女三萬元起跳,此後再犯即會加重罰六萬,若咬傷人,則可依動物保護法第卅三條規定,沒入二犬。

和風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蔡正傑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條規定「縱容動物嚇人者」,可處最重拘留三日或一萬二千元罰鍰,此案法官裁罰一萬元,算是判得相當重。

如果民眾被狗追嚇或咬傷,蔡正傑表示,被害人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控告飼主過失傷害罪,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飼主求償醫藥費、精神損害賠償。傷害罪告訴期限為六個月,民事求償可於兩年內提告。警方移送社維法的時效為三個月內。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