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吃摻毒瘦身藥易自殘 屢賣禁藥求處重刑
李佳如(左圖,取自網路)販售含毒品成分的瘦身藥(右圖,彰化地檢署提供)。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地檢署破獲女子李佳如與詹翊瑄販售含有四級毒品 sibutramine(西布曲明)成分的瘦身藥,將兩人依違反藥事法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sibutramine會使人出現過度興奮、迷失、傷心等,甚至有人服用後出現自殘,摻在減肥藥中會讓不知情民眾產生極大的後遺症,危害社會甚鉅,因此,檢方將李與詹二女起訴後,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持續從中國輸入
起訴檢察官表示,詹女、李女明知西布曲明為禁藥,不得輸入與販賣,也知其是毒品,卻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販賣給不知情消費者,使其人體健康受到危害,且兩人非第一次販賣禁藥,詹女早從二○○九年起擅自包裝、販賣含西布曲明成分的瘦身藥牟利,並於二○一三、二○一四年間,都分別被判刑確定,不過李佳如仍大膽在二○一四年間跟詹女進貨,雖一度被檢舉,但李女辯稱是自己服用,新北地方檢察署也以不起訴處分,但兩人仍繼續從中國輸入該禁藥。兩人仍不思悔改,還擴大通路販售,規模龐大,危害社會公益甚鉅,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並沒收不法所得。
醫界則指出,全球各國早已停止販售含西布曲明成分的藥物,民眾若是要減肥,建議先至專科門診求助,勿將瘦身藥當保健食品,才不會誤買到禁藥。
衛福部彰化醫院毒物科主任廖曜磐表示,早期廣被使用的減肥藥「諾美婷」因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可抑制腎上腺素與血清素之再回收,進而抑制食慾,達到減重目的,不過此藥副作用會使血壓升高及心跳加快,導致心血管疾病等風險,二○一○年歐盟跟美國等地已將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藥物下架禁止使用,衛福部也於同年十月廢除該成分藥品許可證,去年九月更被列為第四級毒品。
著有《肥胖大逆襲》一書的員林常春醫院院長汪國麟指出,過去的減肥名藥諾美婷,就是靠抑制食慾減重,但因為副作用太高,對心律不整病人太危險,因此最後也是停用,目前最新的概念是一方面減重,另一方面也要「增肌」,透過肌肉訓練、蛋白質攝取,避免減重時減掉很多肌肉,但復胖時胖回來的卻都是脂肪,越減越重得不償失,且年長者因肌肉不太夠,若貿然減重亦要小心導致肌少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