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酒精反應因人而異 律師︰酒測可訂重測標準
2021/11/02 05:3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羅姓酒駕慣犯被警方測出酒測值高達二.五毫克,卻還能騎車並接受警方酒測,屏東市寶建醫院神經內科醫師孔令璋指出,身體對酒精的反應因人而異,酒測值達二.五毫克,一般人無法承受如此高的酒精濃度,通常已呈現昏迷,但並非絕對。
酒測值2.5會致死
根據警察大學的研究報告指出,一般人酒測值達零.二五毫克以上,會出現複雜技巧障礙、駕駛能力變差;達零.五毫克以上,會說話含糊、腳步不穩;達一.五毫克以上,會呆滯木僵、可能昏迷,這時已屬泥醉,無法駕車;二毫克以上,呼吸中樞神經麻痺、漸近死亡;達到二.五毫克則會致死。
寶建醫院神經內科醫師孔令璋指出,身體對酒精的反應因人而異,他曾在急診室看過酒測值一毫克多的病患進來,照理說應已爛醉如泥,沒想到人還十分清醒,人體就是這麼奧妙。
對於羅男酒測值達二.五毫克,屏東地院法官認為應視為檢測異常,因罪證有疑改判無罪。當時是屏東縣東港警分局員警執行酒測,東港警分局指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實施第一項檢測成功後,不論有無超過規定標準,不得實施第二次檢測,該呼氣酒精測試器並無故障維修紀錄,若只因測出的數值明顯太高,就需更換儀器重測,會有爭議。
警要多方取證 避免爭議
有律師認為,類似酒駕爭議判決時有所聞,當第一次酒測數值出現異常時,應提供執法人員及受測民眾得以重測的明確依據,警方發現明顯酒駕行為時,也要多方取證,只靠酒測數值,若出現模糊地帶,易衍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