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虐童7年 補習班女老闆判3年10月
「長欣補習班」女負責人林漢凌(右圖)、女老師劉蕓德(左圖)與金智儀(中圖)等3人,涉嫌長期虐待L姓男童被判刑。(資料照)
兩女師也涉施虐 判刑6月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長欣補習班」女負責人林漢凌、女老師劉蕓德與金智儀等3女,涉嫌長期虐待L姓男童,害男童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台北地院批林女犯後毫無悔意,昨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林女3年10月徒刑;劉女、金女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金女因認罪和解並獲原諒,緩刑4年,另要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
壓頭浸水桶、毆打罰半蹲…
2006年2歲半的男童赴補習班上學後,遭凌虐7年,招數包括壓頭塞進裝滿冷水的水桶、長時間半蹲、交互蹲跳、跨椅懸空的「桂河大橋」、還有「人體風火輪(抓住雙腳、頭下腳上旋轉)」、用愛的小手毆打等。
林女還因男童母親在醫院上班,指男童「手上有病毒,尿尿有細菌」,逼他全天戴口罩坐教室外,禁止喝水、吃飯、上廁所,逼吃有7公分黴菌絲的發霉點心、辣椒水噴臉、穿女裝供嘲弄等。
北院審理時,林女否認體罰男童,解釋男童頭部會有撕裂傷,是他爬到CD櫃上,被掉下來的收音機砸到,她還帶去就醫。劉女則說自己非男童的導師,很少接觸到他。只有金女承認因林女說男童不乖,要求處罰,便以按壓頭浸水桶等方式處罰他,或指定要他吃林女帶來的壞掉牛奶與餿水湯。
害童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男童證稱,3名老師分別會處罰他半蹲約一堂課時間,或要他交互蹲跳,跳多久時間不一定,也會要求跪在教室角落寫功課;男童母親作證,林女還冒充其他兒童的母親打電話給兒子,並疑似有跟蹤兒子情形,導致兒子恐慌並做惡夢,為人母的她認為事態嚴重,且發現兒子有反社會人格,趕緊帶去就醫,並安排心理醫師治療。
北院審理後採信被害人說法,批評林女身為經營者,本應對兒童教養、照顧有較高專業能力與耐心,竟對兒童施虐,直到男童國小3年級上學結束不再赴補習班就讀才告終,犯後還否認犯行、飾詞狡辯,自然有嚴懲必要;劉女、金女同樣明知其為兒童仍虐待之,亦須負刑事責任,但考量金女審理中認罪並和解或獲得諒解,給予緩刑以啟自新。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