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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司院影響審判獨立 前法官陳志祥敗訴

前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資料照)

前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資料照)

2020/12/08 05:30

上節目說明案情 被認發言不當記警告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見圖,資料照)於兼任職務法庭法官期間,承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騷擾女助理再審案,將原本免職改判罰俸1年,引發議論,陳志祥上節目說明,卻被認為發言不當,司法院人審會今年初決議對陳施以書面告誡的警告處分;陳志祥憤而退休轉任律師,並向職務法庭訴請確認司法院的職務監督處分是否已影響審判獨立,職務法庭昨判陳敗訴。

合議庭︰司院未指示如何審判 可上訴

職務法庭合議庭審判長吳景源、受命王俊雄、陪席林孟皇審理後認為,處分是針對陳以個人身分私下受訪所發表的言論,有損法官中立客觀公正形象,這是審判工作範圍外的行為,應受公務員規範監督拘束;且處分只是在督促陳應遵循法官倫理規範、謹言慎行,並未直接或間接指示陳志祥未來應如何審判,不涉及裁判核心,未侵犯審判獨立,判陳敗訴,可上訴。

陳鴻斌被控對女助理親吻、牽手騷擾,職務法庭原本認定性騷擾而判免職,陳鴻斌聲請再審;再審案由陳志祥受命承審,合議庭5位法官有4位認為只是「發展婚外情未遂」而非性騷擾,改輕判罰俸1年。

同庭法官謝靜慧認為應維持免職,辭去職務法庭法官以明志,輿論因而討論改判是否有問題,陳志祥親自上媒體解釋改判理由,卻說「那是兩情相悅之後,試圖發展成婚外情沒成功的個案」,招致批評,讓自己「公親變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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