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至10月烏龍罰單1152張 市警局長促精準執法
2020/12/07 05:30
製單前須再三查核比對 以免造成民怨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警局統計,今年1至10月開出1152張烏龍罰單,其中以打錯車號、車種居冠,共計551件,將近烏龍罰單總數的一半。市警局強調,會要求員警對民眾檢舉案件,或科技儀器採證的相片,在製單輸入電腦前,務必再三審慎查核比對,避免製單錯誤造成民怨,同時要求主管務必仔細核對,減少民眾困擾。
製單錯誤占舉發總數0.076%
高市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10月舉發交通違規總數為151萬2128件,民眾接到舉發單後申訴,包含民眾檢舉、固定式照相桿逕行舉發案件,共有1萬8915件,占舉發總數1.25%,經審核後,確屬員警製單舉發錯誤,進而撤銷件數為1152件,占舉發總數0.076%。
市警局強調,舉發錯誤會造成民眾不便,不管錯誤率多低,站在民眾立場都會感到困擾,未來一定會加強要求員警,對於任何開出或寄發的罰單,都必須正確,以減少爭議和民眾困擾,警察局長劉柏良也要求員警「精準執法」,以免造成警察執法專業形象一再受創。
警打錯車號、車種排名第一
據警方統計,警方開出錯誤單(俗稱「烏龍單」)的原因,前三名中排行第一名的是看錯車號、車種,例如把「830」看成或打成「803」等。第二名是違規項目與事實不符,例如把安全帽扣打成安全帶,竟寫成「騎機車未繫安全帶」;第三名則是重複舉發。
警方表示,若車號誤植、違規告發項目與事實不符或重複舉發等錯單,民眾收到罰單有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上高市交通局網頁,採線上申訴方式,或前往應到案處所(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楠梓辦公室、鳳山辦公室、旗山辦公室)辦理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