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轟人不像警告 稍誤差即奪命
2020/10/09 05:30
〔記者吳仁捷、陳薏云/新北報導〕「館長」陳之漢遭槍擊案,從槍手劉丞浩住台北內湖,卻遠赴新北林口加入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旗艦店健身,還故意性騷擾摸館長胸部製造衝突,並在案發前精準掌握館長作息、案發後六分鐘攜槍投案,檢警專案小組認為全案應經過精密策畫,而槍手近距離朝館長開槍,雙手握槍直接打進座車內的狙殺手法,也不排除原本有可能是直取性命。
據悉,劉丞浩案發前,在計程車上埋伏近三小時期間,先喝下三罐啤酒壯膽;相關人士後來分析,認為他只是年輕的小弟槍手,奉指示執行任務難免有些緊張;但他持的是殺傷力強大的沙漠雛鷹手槍,且敢於直接朝館長行刑式開槍,此與不少小弟「想在幫內立功」的思維一致。
因而劉下了計程車,以小跑步靠近館長的座車後,馬上立停雙手舉槍,直接開三槍往車內打,雖然結果僅是貫穿館長下擺手臂及腿部,沒擊中要害其實是幸運。資深刑事幹員說,若只是警告,沒有人會用這種手法,應是把人拉出車外,推倒打手腳,或至少貼近手腳開槍。
而劉丞浩竟是在目標對象還坐在車內側身,他就站在車外以一公尺多的距離直接對著目標上半身開槍;館長事後說,當時他發覺有人拿槍對著他,他本能用手擋,如果沒這個動作,可能就完了。
刑事幹員說,槍手這種威脅性命式的打法,如果真的只是打手腳,而果然就只打中手腳,只能用「神準」形容,整個過程顯示,全案是否真的只是打手腳,頗有疑問。
警認為槍擊布局縝密
至於劉丞浩捨近求遠,從北市內湖跑去加入新北林口的成吉思汗俱樂部林口旗艦店健身,以及案發前先製造性騷擾糾紛,再要求退費等事端,這些都被認為是縝密布局「製造開槍動機」的計畫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