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惡火/消防設備違規致死 擬加重刑責至3年
2020/05/01 05:30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錢櫃林森店一場惡火,讓人警覺5項消防安全設備全遭關閉,是嚴重人為疏失。立委蔣萬安、萬美玲、洪孟楷認為現行罰則對業者無嚇阻效果,表示已提案修正消防法,對消安設備嚴重違規處罰,最高罰鍰從3萬元提高到50萬元,致人於死最低刑責從1年提高到3年。消防署火災預防組組長張裕忠表示,將帶回通盤考量,消防設備場所不僅KTV,也包含集合住宅。
萬美玲指出,修法對於重大違規除限期改善,也可直接處罰,處分後不改善得連續處罰,並勒令停業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