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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婉君俞小凡 2車手判賠4359萬

詐騙女藝人俞小凡,兩車手判應連帶賠償4千餘萬。(資料照)

詐騙女藝人俞小凡,兩車手判應連帶賠償4千餘萬。(資料照)

2019/10/03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本名張興蕙的女藝人俞小凡,遭中國假公安詐騙845萬人民幣。詐騙集團車手柯志龍、張哲維後來各被判刑1年3月、1年2月確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再判兩人應連帶賠償俞小凡新台幣4359萬8586元,可上訴。

俞小凡曾演出多部電視劇,與同是演員的翁家明結婚,夫妻是當年戲劇界紅極一時的小生與花旦,其中俞小凡主演瓊瑤《婉君》劇中的夏婉君,更被觀眾視為90年代玉女派掌門人。

俞小凡2014年在中國接到詐騙集團電話,對方表明是中國建設銀行員工,告知有刷卡費用未繳,電話接著轉接給假公安、檢察官,佯稱她涉及跨國詐騙案件,還是主嫌,官方可立即拘捕。

俞小凡誤信後,每天定時與詐騙集團成員聯繫,2014年12月21日返台後,收到詐騙集團所給的網頁,點選網頁並執行程式後,輸入台胞證號碼、銀行帳號密碼等,帳戶隨即被轉出近500萬人民幣,事後又4度匯款,總計被騙金額達845萬人民幣。

律師林俊峰認為,全案因無其餘共犯到案,法官只能要求已到案的兩名車手負起刑、民事責任,因此判兩人連帶賠償千萬元,但未來若找到其餘被告,俞小凡可再提告,但須注意2年追訴時效。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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