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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肉毒竟報腫瘤 名醫A健保3767元判6月

曾鼎昌醫師登載不實病名被判刑。(記者蔡彰盛攝、翻攝自網路)

曾鼎昌醫師登載不實病名被判刑。(記者蔡彰盛攝、翻攝自網路)

2019/09/04 05: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名醫貪小失大!前台北國泰醫院整形外科主任、竹苗第一位合格整形外科專科醫師曾鼎昌,被查獲利用病患自費施打肉毒桿菌美容,卻虛報眼瞼皮膚良性腫瘤,登載不實病名向健保署申報醫療紀錄,1年多期間所得僅3767元,卻被新竹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刑6月。消息傳出,醫界大嘆實在得不償失!

判決書指出,曾鼎昌為新竹市「曾鼎昌整形外科診所」負責醫師,明知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美容外科手術不在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2014年9月起至2015年12月間,病患應自費接受美容療程,並非因疾病就醫,竟利用面談、診察或衛教及療程內相關輔助用藥機會,向病患拿取健保卡,並在診所虛偽製作不實內容的「健保署保險對象門診就醫紀錄」電磁紀錄,虛偽登錄病患均係因眼瞼皮膚良性腫瘤名義就診,向健保署詐領3767 元。

醫美整形需自費

總計曾鼎昌在1年3個月當中,共對10名自費施打肉毒桿菌或玻尿酸等美容項目的患者,虛偽申報診療內容為眼瞼皮膚良性腫瘤,案經健保署發現後報請新竹地檢署偵辦。

曾鼎昌坦承不諱,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6萬元。未扣案犯罪所得3767元沒收。

曾鼎昌坦承 醫界訝異

曾鼎昌最為醫界所知的事蹟,就是他竟然寄存證信函給患者!他曾收治2名皮膚癌和外傷病患,因為治療後超過時間沒回診,電話通知也被掛掉,曾鼎昌擔心有後遺症,才想出這招催促病患回診,沒想到這回他竟因詐欺健保署3千多元被判刑,讓醫界相當訝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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