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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首件國民法官參審!員工痛毆前老闆致死 重判10年半

苗栗地方法院說明首宗國民法官審理林男傷害致死案的評議及量刑過程。(記者張勳騰攝)

苗栗地方法院說明首宗國民法官審理林男傷害致死案的評議及量刑過程。(記者張勳騰攝)

2024/05/17 19:18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地方法院連日來進行苗栗地區第一件國民法官審理案,審理林姓男子涉及將章姓老闆傷害致死案,經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評議及表決後今(17)日宣判,審酌林男有公共危險及槍砲前科,為累犯,有其特別惡性等情節,認為應加重其刑,判處10年6個月徒刑。

苗栗地院指出,林男曾是48歲章姓老闆的員工,並為朋友關係,今年1月間,兩人因酒後細故發生口角,林男見章男要開車離開,因而上前阻攔並要求其下車未果,進而毆打章男頭、頸等處,然後敲毀車窗,強行將章男拉下痛毆,經在場者拉開才罷手,章男因頭頸部胸腹部多處外傷、肝臟撕裂傷、脾臟破裂,送醫傷重不治。

全案經15、16日經職業法官及國民法官密集開庭審理,今天宣判,經過評議及表決,審酌林男有公共危險及槍砲前科,受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以内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利以上之罪,為累犯。

國民法官法庭經評議表决,審酌林男的犯罪之動機、手段,以及智識程度、品行、犯罪後之態度等,認為林男對刑罰之反應力顯然薄弱等一切情節,認有必要加重其刑,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多位參與全案審理的國民法官說,很榮幸被遴選為國民法官,是非常神聖的國民義務,他們從職業法官身上學到不同的法條解析,能實際參與法庭審理,可說是獲益良多,豐富了人生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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