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茫遭大叔撿屍 少女竟私訊:很棒
2019/04/14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吳姓送貨大叔見15歲就讀國中的小婕(化名)喝醉,將她「撿屍」帶回家發生性關係,小婕隔天提告年紀大她1倍有餘的吳男性侵害,但檢察官調查發現,小婕事後傳送「恭喜很棒」、「好好笑」等訊息給吳男,不符合受害者反應,改以「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起訴,新北地院將他判刑5月、得易服社會勞動,吳男逃過重懲。
30多歲吳男曾因強盜案件入獄,出監後擔任送貨員,去年透過友人結識小婕,相約到釣蝦場唱歌飲酒,小婕不勝酒力醉倒,吳自告奮勇要送她返家,沒想到載回自己家發生2次性行為。
性侵告不成 大叔逃重罪
過程中,喝醉的小婕一度醒來,還來不及抵抗又昏睡過去,直到隔天清醒,吳男送她回家。小婕返家後傳訊息「恭喜很棒」、「好好笑」、「快去洗啦!」以及哭或笑的圖案給吳男。
小婕提告時稱,友人問她整夜去哪、發生什麼事?她表示被吳帶回家,不太確定有沒有被強迫,但發覺下體疼痛,「應該是被性侵」,因而提告。吳承認兩人發生性關係,表示小婕全程清醒,未反抗,他未強迫對方。
檢察官認為,小婕事發後的反應,不符合性侵被害人的情況,加上供詞前後不一,無法認定吳男涉嫌刑度至少3年起跳的強制性交罪,遂以輕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