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徵女主人 美容師獻身後告性侵
示意圖,圖中人物非新聞當事人。(資料照)
透過臉書認識交往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王姓富商聲稱有豪宅名車,只缺女主人,與美容師小美(化名)首度見面,就在小美的工作室雲雨,1年後2人感情生變,王男也沒娶她,小美憤而控訴對方性侵,但新竹檢方發現,小美聲稱遭性侵,卻繼續與王男同床休息,且1年後才報警,也沒去驗傷,王男一心只想找老婆,小美可能想當女主人而陪睡,全案查無性侵跡證,不起訴結案。
嘿咻N次 男記不清
小美指控,王男在臉書認識她後,去年1月某日晚間,在她的美容工作室首度碰面後,竟對她性侵。王男到案否認犯行,辯稱第一次見面他是從台中開車過去,交往後發生很多次性關係,第一次見面時有無發生性關係,已不記得。
小美指控,王男當晚10點過去找她,她已經收工,工作室沒有其他人,聊天時王男說,他退休還有千萬豪宅,2年換一輛車,定存500萬元,也有土地,還說要找一位女主人,結束後2人就休息。
檢警問為何沒有請王男回家?小美說當時已經晚了,他從台中過來,就讓他在美容床休息,美容床跟她的床只有隔簾。
一年後 女翻臉提告
小美說,哪知睡到一半他就爬上床,想要求歡,她說這樣太快了,「不要這樣對我」,王男依然性侵,當時她很累,也沒有力量抵抗,結束後她問王男為何要這樣對她,王男說他將她當老婆。小美表示想先休息就先睡,而王男就躺在她旁邊,哪知過沒多久,王男又第2次強行性侵。
無實證 男獲不起訴
檢方懷疑,小美聲稱遭性侵,卻於當下繼續與王男同床休息,也沒去醫院驗傷,且於1年後才報警,已難再取得王男施以強制力的跡證。小美聲稱曾向新竹地院聲請核發保護令,然該案訊問筆錄及保護令裁定內容,全未提及性侵害之事,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