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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阿原肥皂老闆人渣 非謾罵改無罪

阿原肥皂負責人江榮原。(資料照)

阿原肥皂負責人江榮原。(資料照)

2017/11/30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男子在網路上發文批評「阿原肥皂」負責人江榮原是騙子、老千、人渣,遭江控告公然侮辱,陳男遭簡易判決拘役50日,上訴後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陳男針對阿原肥皂在無照工廠生產商品、貼不實標籤、把橄欖渣油當原料等情事做評論,所指有據,無情緒性謾罵,改判無罪。

判決指出,陳男去年9月至10月間在論壇上發表10多則文章,文內頻以騙子、老千等語斥罵江男,其中一篇文章還稱:「如果橄欖渣=橄欖,那麼如果有人說阿原是人渣,阿原應該很高興!」

法官認評論產品有憑據

新北地院合議庭調查,阿原肥皂金山廠未領有工廠登記證,仍在該處製造肥皂,並在成品上貼有合格工廠號,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此部分獲緩起訴;阿原肥皂還因原料為橄欖渣油,非橄欖油,被控詐欺,此案獲不起訴。

合議庭認為,縱使陳男斥罵江男的用語尖酸刻薄,但他是針對工廠登記證、貼不實標籤等事評論,非直接對江男的人格予以羞辱貶抑;至於「人渣」一文,觀察前後脈絡,是陳男對「橄欖油渣」一事進行評論,藉以反諷江男,不能僅以出現人渣一詞,就認為有侮辱之意。

合議庭指出,阿原肥皂是知名手工皂商,廠房是否合法及所用原料與消費者權益相關,屬可受公評之事,陳男依具體事實發表個人主觀評論,無情緒性謾罵,依法判決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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