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小檔案:暫時保護令 不用審理就可核發

張姓大姊(白衣)及張姓二姊(綠衣)上月前往哥哥的住處拍打鐵門,想找媽媽,被警方依違反保護令現行犯逮捕。(記者王宣晴翻攝)

張姓大姊(白衣)及張姓二姊(綠衣)上月前往哥哥的住處拍打鐵門,想找媽媽,被警方依違反保護令現行犯逮捕。(記者王宣晴翻攝)

2017/09/06 06:00

家暴被害人從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到核發下來有段空窗期,為避免這段期間再次受到傷害,得聲請「暫時保護令」,此令不用經過審理程序即可核發,等到通常保護令核發、駁回或被害人聲請撤回時,就會失效。

暫時保護令可聲請的內容包括禁止實施暴力、騷擾、跟蹤,也可要求加害人遷出和遠離特定場所、交付財物、暫定親權與禁止查閱相關資料等。非同居伴侶可聲請的暫時保護令則有侷限,僅禁止實施暴力、騷擾、跟蹤,可命加害人遠離特定場所、禁止查閱相關資料。

(記者吳政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