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洗錢輕鬆賺 檢聲請強制工作3年
2017/09/06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陳賢哲、陳賢斌兄弟檔及共犯等5人,設置詐欺與洗錢機房,再透過「支付寶」等管道幫中國詐騙集團洗錢逾新台幣4億元,抽佣不法所得上千萬元,台中地檢署昨天依修正後的組織犯罪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起訴5人,同時向法院聲明沒收不法所得,執行前還要先到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打擊歪風 依新法起訴
過去所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刑案,或犯罪金額500萬元以上,才會援用洗錢防制法,今年6月28日洗錢防制法修正施行後,已改為本刑3年以上案件就適用此法,並刪除金額限制;為有效打擊詐騙歪風,中檢採用新修正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起訴5人。
起訴書指出,陳賢哲(31歲)與陳賢斌(28歲)兄弟,去年11月在中市逢甲大學旁設詐欺機房,今年4月轉到大雅區,兄弟檔招募兒時玩伴3人共謀,替中國詐欺集團洗錢或發送詐騙假公文,再透過「支付寶」等管道洗錢,並與提款的車手集團(俗稱水房或水商)可各獲詐欺金額3%與11%酬勞。警方統計,陳氏兄弟等人今年3月至7月3日間洗錢金額近人民幣1億元,折合台幣約4億6000萬元,不法抽佣利潤達台幣上千萬元。
同時聲明沒收不法所得
台中地檢署認為5人觸犯加重詐欺取財罪、修正後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洗錢防制法,其中陳賢斌是詐欺累犯,前案坐牢半年就縮減刑期出獄,出獄僅3年又再犯,應加重量刑。
台灣目前唯一男性強制工作的處所,為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女性是在高雄女子監獄等處),強制工作內容已無過去搬石頭等粗重工作,而是以技能訓練、培養自營作業為主,目前強制工作者有140多人,主要是竊盜與參與組織犯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