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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不挺!民眾投訴被逼道歉 消防員怒辭

郭員學弟不捨和學長最後一次出勤,發文對長官不挺表達不滿,也諷刺濫用救護車的是紙紮人。(記者徐聖倫翻攝)

郭員學弟不捨和學長最後一次出勤,發文對長官不挺表達不滿,也諷刺濫用救護車的是紙紮人。(記者徐聖倫翻攝)

2017/04/24 06:00

〔記者徐聖倫、余衡/新北報導〕捍衛尊嚴!

被要求寫道歉信 耿耿於懷

新北市第七救護大隊中和分隊31歲郭姓隊員,3年前在國光分隊服務,出勤9旬老婦跌倒救護案時,見她僅頭部輕微紅腫,未刻意鳴笛闖紅燈搶時間,遵守交通規則的結果,竟遭患者家屬投訴,當時的第七大隊長林永東發火要求郭員寫信致歉,郭自認沒錯拒絕,但分隊長要其他同事代寫道歉信,還代他赴醫院向家屬賠不是,幾個月後被調往中和分隊。

郭員認為長官「沒有肩膀」不挺基層,今年3月提辭呈,他受訪無奈說:「不想迎合卻又無法改變大環境,只能選擇離開!」

消防局表示,當時確實有接獲投訴,調查後並未懲處郭員,有要求同仁加強溝通技巧,並未要求親自道歉或寫道歉信,事後該分隊主管曾和家屬溝通,過程中是否有所誤解,會再了解。林永東則指出,事隔太久已不太記得原委,後續人事調動應該是正常輪調,而前往醫院可能是其他長官的意思,他未要求隊員寫信及道歉。

患者傷勢輕 提不合理要求

郭員3年前在國光分隊服務,他表示,晚間接到通報出勤,到場得知受傷老婦的傷勢,是前幾天跌倒所致,當時意識清晰,僅頭部輕微腫脹,依規定送鄰近雙和醫院處理,但老婦堅持要到距離遠的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郭只好配合開往,但研判患者傷勢不緊急,故開警示燈未鳴笛、也未闖紅燈。

郭員表示,家屬認為他未鳴警笛一事有錯,向消防局投訴,他自認處理正確,並向隊部說明,不過時任第七大隊長的林永東不認同,在「局週報會議」上要他向家屬道歉及附上道歉信,還嗆「不要跟我提法條!」甚至下通牒限時道歉。

郭員堅持沒錯拒絕道歉,國光分隊長則在未取得他同意下,要求其他隊員代筆寫道歉信,再由分隊長帶到醫院向家屬賠不是;幾個月後,他被調往中和分隊。

郭認為基層辛苦執勤,但長官「沒肩膀」遇事不挺基層,令他心灰意冷,3年來一直耿耿於懷,直到近來孩子出世,他不想再隱忍,並盼多花點時間陪家人,3月提辭,因為請育嬰假、預定10月生效。

郭的同僚說,投訴內容是個人主張,長官應該判斷是非,不該「有人投訴就害怕」,還要追究基層,「打自己小孩給外人看」。

郭姓消防員不願因輕傷傷患挑戰交通號誌反被長官狠削。(記者徐聖倫翻攝)

郭姓消防員不願因輕傷傷患挑戰交通號誌反被長官狠削。(記者徐聖倫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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