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辦打火跟救護 消防員缺的是這項保障
土城分隊主管李明治疾呼「應該把消防員納入醫療法保障!」。(記者余衡攝)
〔記者余衡/新北報導〕新北市土城消防分隊林姓隊員昨夜執行救護勤務時,遭酒醉蘇姓男子揮拳毆打成傷,回顧近年類似案件屢見不鮮,但在法律上事後往往只能依妨害公務偵辦或個人提告傷害尋求和解,對消防員而言不但造成工作陰影,和解時還需低聲下氣面對施暴者,無法獲得足夠法律保障,土城分隊主管李明治疾呼「應該把消防員納入醫療法保障!」
李明治說,我國制度將救護及消防工作結合,等於消防員須包辦打火跟救護,而在救護現場因患者受傷,當事人或家屬難免心急焦躁,而對救護人員辱罵甚至暴力相向,上述行為除造成同仁外傷,更在工作生涯留下陰影,嚴重的話還可能延誤後續救災救護人力安排。
李明治還提到,目前醫護人員受醫療法第106條保障,明定對於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時遭受暴力脅迫的罰金及刑責,但並未將消防局執行救護勤務的人員納入適用對象,導致救護人員遭受暴力後缺乏適當法源伸張正義,呼籲立委及社會各介正視基層消防人員執勤面臨的身心危險,擴大醫療法適用範圍,讓消防人員有多一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