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照例」喊不要 男「照上」判賠400萬

(示意圖)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事業有成的商人阿俊,紅粉知己不少,他的女友琪琪(皆化名),不滿阿俊還有個交往20多年的女友,兩人為此常吵架。兩年前,阿俊趁琪琪服用安眠藥時對她嘿咻,琪琪如往常習慣,嬌嗔「不要、不要」,卻偷開手機錄影,事後表示剛剛都有錄影,控告阿俊乘機性交罪,一審法官重判阿俊兩年刑期,並支付琪琪400萬元賠償。
3年前,阿俊認識琪琪,兩人很快展開戀情,琪琪搬入阿俊在台南的透天厝,琪琪得知阿俊有很多女友,其中一個交往最久的女友住屏東,替他生下孩子,已20多歲,讓琪琪很吃味。
兩年前,琪琪替阿俊生下孩子,雖然兩人沒有結婚,但阿俊待她如妻;琪琪希望能獲得阿俊全部的愛,要求他與屏東的女友分手,兩人常為此吵架,琪琪甚至到屏東找阿俊的女友談判。
看到阿俊開保時捷載女友,琪琪就把百萬保時捷潑上紅漆;阿俊換BMW會情人,琪琪就開BMW撞牆破壞,最後連自己都罹患精神疾病,要靠安眠藥入睡。
兩年前,兩人又為此吵架,阿俊想要床頭吵床尾和,琪琪一如往常對著阿俊呻吟「不要、不要」,阿俊不以為意,照樣嘿咻;完事後,琪琪卻對著阿俊說,剛剛都有錄影,要告他性侵。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俊違反琪琪意願性交屬實,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俊2年徒刑、5年緩刑,並應向公庫支付40萬元,還要付琪琪400萬元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