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開車撞傷老婦 單親媽頂罪
2016/11/22 06:0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24歲張姓男子今年8月開車載母親出門,不慎撞傷騎單車闖紅燈的80歲老婦,他一時害怕,竟騙警察「車是媽媽開的」,母親因護子心切,也點頭附和,但最後仍被目擊路人戳破謊言,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頂替罪起訴張母,張男另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憂子有前科影響就業
起訴書指出,今年8月26日傍晚,張男開車行經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132巷口,有輛單車突然闖紅燈橫越斑馬線,他當時車速約每小時70公里,閃避不及撞上,騎單車的老婦當場倒地昏迷,所幸僅四肢骨折,送醫急救後保住一命。
警方獲報趕抵現場,詢問:「車是誰開的?」張男疑擔心老婦人身亡,竟把責任推給50歲的母親,謊稱:「我媽媽開的。」張母也點點頭,配合警方酒測,並簽下姓名。
母另依頂替罪起訴
但有目擊民眾發覺不對,上前指稱車禍發生後,從駕駛座下車的是男性,張母見無法再欺瞞,才承認擔心剛畢業的兒子背上前科,影響就業,才會替兒子頂罪。
檢察官指出,張男超速行駛,過路口未減速查看,老婦人也闖紅燈,雙方都有肇事責任;張母是單親媽媽,家境不好,自承拿不出錢和解,因此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張男,張母則因企圖頂罪,另遭依頂替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