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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添新配備 辣椒噴霧器

2016/11/16 06:00

〔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警察以後多了一個抓壞人的方法。警政署決議,將辣(胡)椒噴霧器列為員警的應勤裝備,日後員警於街頭執勤時,若遇嫌疑犯或精神病患反抗、攻擊,經口頭警告仍不聽勸,可使用裝有辣(胡)椒水的防護型噴霧器,但警政署強調,嚴格禁止員警在集會遊行等群眾活動執勤中使用,甚至不可帶至現場,若違反規定者,將予以懲處。

嚴禁用於群眾活動

警政署表示,已發函要求各縣市警察局自行編列預算採購,不會限制使用成分為胡椒水、辣椒水或芥末,讓員警抓壞人時,除了使用警槍與警棍外,多一個新選擇。

警政署認為,防護型噴霧器體積小且便於攜帶,可於近距離、最短時間反擊自衛,讓對方感到刺鼻與嗆眼,可立即降低其抵抗與攻擊能力,而辣椒精、胡椒等未具有瓦斯化學成分,較使用警棍或警槍,對人民身體侵害較小,用水清洗即可恢復,遂決定要求各縣市警局自行購買使用。

警政署解釋,這類防護型噴霧器不屬於警械項目,而是歸類與無線電、交通指揮棒性質相同的應勤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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