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音樂老師跑通告? 傳播妹賣淫廣告!
2016/11/09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郭姓男子在傳播經紀公司的微信群組張貼訊息,指缺一名「音樂老師」跑「通告」,事後因有賣淫女小美(化名)被查獲,警方從她手機發現這段訊息揪出郭男,小美還替密語「解碼」說,「音樂」就是陪客人用藥、毒品、玩骰子,「通告」則是嘿咻,郭也坦承媒介性交;新北地院依妨害風化罪,判他3月徒刑。
本案起因於小美賣淫被查獲,警方進而到郭男住處搜索,確認郭於今年2月24日,在有4、50人的群組內發訊:「缺一位音樂老師(需通告)…保障鐘數:5,需能馬上出發,車資300。」
不僅如此,小美也替這段訊息「解碼」,她說,她們的工作分為3種,一是「酒桌」,地點在KTV,純陪客人喝酒、唱歌、玩遊戲,收費是1小時1200元,公司可拿300元;另一種是「音樂桌」,地點多半在住家或摩鐵,要陪客人嗑藥、玩骰子,音樂桌保障時數4小時,收費也是1小時1200元。
至於第3種則是「通告桌」,她說,這種類型地點都在摩鐵,要與客人嘿咻,接通告的方式,有時候會是「酒桌加上音樂桌」,或「音樂桌加上通告桌」,從郭的訊息來看如「音樂老師+通告」就是指「音樂桌加上通告桌」,需要性交易。檢方偵辦時,郭坦承媒介性交,檢方將他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