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9 06:0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18歲吳姓男大生在網路上認識15歲少女,初次見面竟開車載她到地下停車場,直接在車上性侵,少女擔心懷孕,返家後使用驗孕棒卻被祖母目擊,家屬怒告吳男。
開庭時,吳男否認犯行,喊冤強調「自射在內褲」,且自己「有憋住,就一點點而已」,反指少女交很多男友,懷疑她與其他男子發生關係才懷孕,強調「即使有孕也不是我的」;但台北地院認定吳男確實性侵少女,判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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