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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田馥甄 「攝」男變性改名淪小偷

2016/08/03 06:00

聲稱嫌惡療法不是偷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曾追求正妹小模不成的田姓男攝影師,變性為女子,還改名為與當紅女歌手相同的「田馥甄」。「田女」去年在家樂福內湖店行竊被逮,她辯稱患有竊盜癖,醫師建議她採用「嫌惡療法」,也就是「暫時」將商品放在購物籃或拿在手上,她只是「忘了」把東西放回原位;但士林地院函詢醫院,證實並未建議這種療法,昨將田女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田女3年前是男性,因工作關係認識20多歲的紀姓小模,兩人同赴香港外拍時,「田男」向小模告白求愛,遭紀女拒絕;事後他合成紀女裸照,寄到紀女家中恐嚇取財,被法院判拘役50天。

醫院稱未建議此療法

去年9月,「田男」在家樂福內湖店行竊落網,外表仍是男性壯碩身材,但身分證性別已變成女兒身,且改成與女子天團S.H.E.中的田馥甄同名。

田女開庭時辯稱自己患有竊盜癖,主治醫師建議她可採用「嫌惡療法」,暫時將商品放在購物籃或手中,心裡想像「東西是故障、不能用的」,最後會強迫自己把東西放回賣場,並非想要行竊。

壯版田馥甄被判半年

士院函詢汐止國泰醫院,院方表示,從沒有建議過這種療法,且該療法很少被用於竊盜癖好。

法官審理認定田女說法屬推諉之詞,但審酌她目前無業且須扶養罹患癌症的母親,依竊盜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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