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三案全部定讞 曾正仁刑期20年
淘空中台灣、負債348億元的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被控炒作順大裕股票,最高法院認定他違反證交法和洗錢犯行,判處有期徒刑7年確定,廣三案至此全部確定,如加上先前曾兩件確定判決,執行刑高達20年,不過曾早已潛逃出境,如無法緝捕歸案,本案判決形同具文。(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淘空中台灣、負債348億元的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被控炒作順大裕股票,最高法院認定他違反證交法和洗錢犯行,判處有期徒刑7年確定,廣三案至此全部確定,如加上先前曾兩件確定判決,執行刑高達20年,通緝及追訴時間至民國135年,不過曾早已潛逃出境,據傳人在中國,如無法緝捕歸案,本案判決形同具文。
最高法院指出,曾除本案判7年確定,另涉台中商銀超貸案75億元,93年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共判刑11年確定;至於曾的違約交割順大裕股票84億元部分,96年再被判8年、併科罰金3億元定讞,因曾犯行在刑法修正前,依舊法最高執行刑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