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條例》三讀 131萬自由業可領勞退
2013/12/31 16:4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約131萬人的自營作業勞工將納入自願提撥退休金保障範圍,可自行選擇是否加入勞退新制,退休後即可領取勞退年金,另外較重度障礙或喪失工作能力的身心障礙者,若有15年以上工作年資,就可以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該法也明定獲准居留而在台工作的外國人,包括外配、陸配,雇主須強制提撥退休金。參與修法的立委趙天麟說:「擁有戶籍而且跟台灣人結婚,其實他已經是廣義台灣人的一份子,但是因為外國人身分,所以在相關退休金上面權益一直被忽略。」
自營作業者是指計程車司機、攤商、SOHO族(在家接案工作)等並無固定僱主,沒有隸屬於任何公司或和特定公司簽訂專屬契約的職業型態。目前可透過職業工會投保勞保。
雇主如果違反規定,沒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則將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