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告高虹安違著作權法 二審智慧法院判撤銷發回更審
2026/04/16 10:05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其的博士論文抄襲資策會依經濟部補助計畫產出的兩篇論文,涉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院刑庭2023年7月認定已逾告訴期,判決刑事自訴不受理,全案上訴二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日判決將原判決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更審。
資策會自訴指控,高虹安的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包含文字、圖片、表格、公式,都複製資策會在2017年產出的兩篇論文,其中一篇被重製約8成、另一篇約3成,且未註明引用出處,就上傳資料庫供大眾下載,涉違反著作權法。
北院刑事法官認為,旅美教授翁達瑞(本名陳時奮)早在2021年10月就於臉書指控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資策會知悉後即有聯絡高,並發交所屬的科技法律研究所比對相關論文最終認定雖有抄襲問題,但因高虹安未將其理論實際應用,決議不予處理。
法官認為,由此可見資策會早已知悉,資策會卻直到知情後1年的2022年10月25日才提出訴訟,已逾著作權法的6個月告訴期限,2023年7月判決自訴不受理。
二審開庭時,高虹安強調,博論引用的資策會2篇期刊論文,是她任職資策會參與的研究、擔任第一作者,辛辛那提大學證明她「自我引用」、不涉及抄襲與學術不倫,更重要的是,資策會最初聲明不涉及侵權,就是回應陳時奮2021年的爆料,代表資策會早就知情、本案確實提告逾告訴期。
高虹安雖一審刑事獲判公訴不受理,但民事部分,資策會向她求償提訴求償100萬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認定,高的博士論文與兩篇著作相同文字或圖表的比例,分占約高達8成或3成以上,且兩著作的研究核心及精髓所在,均複製於博士論文內,已逾越合理必要程度,判決高虹安賠償40萬元,並移除抄襲內容,且須於報紙刊登判決主文等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