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分手!莽男闖養身館持刀架住女友老闆娘 未賠償卻獲緩刑
2026/03/27 07:1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林男拒絕分手,又找不到女友,涉嫌持刀恫嚇,被高雄高分院判改判緩刑。(記者鮑建信攝)
高市林姓男子不願與任職養身館的甲女分手,涉嫌持藍波刀架在女老闆頸部,又要脅甲女下跪,被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徒刑2年,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林男一時失控觸法,被害人雖未獲得任何賠償,卻替他求情,刑度不變,予以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林男前往某鳥松某養身館消費,結識被害人甲女,後來並成為情侶。2025年1月27日傍晚,林男不願分手,又找不到甲女,涉嫌持藍波刀,前往養生館,將負責人乙女反鎖包廂,還把刀子架在她脖子上,要求協助連繫甲女。
1個小時後,甲女由警方陪同到場,林男與警對峙、喝斥退去,還要脅甲女進入後,命令她下跪,並恫稱:「我要殺了她讓妳這輩子內疚」等語。後來,林男情緒平復,放下刀且自行步出包廂投案。
橋頭地院依犯攜帶兇器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年。他不服上訴指出,一時情緒失事犯罪,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要求從輕發落。高雄高分院調查,林男與甲女、乙女調解成立,雖未支付分文,但2女的確同意予以緩刑,因此維持原審刑度,宣告緩刑3年,需接受法治教育2場,另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