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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內拍到妻與小王啪啪 綠帽夫反挨告判刑

    2026/03/19 08:46 記者吳昇儒、徐聖倫/新北報導
    陳姓公務員2023年間在家中電視機、走道架設監視錄影設備,竟拍到妻子與友人在客廳進行性行為的影像。(情境照)

    陳姓公務員2023年間在家中電視機、走道架設監視錄影設備,竟拍到妻子與友人在客廳進行性行為的影像。(情境照)

    在台北市服務的一名陳姓公務員,2023年間在家中電視機、走道架設監視錄影設備,竟拍到妻子與友人在客廳進行性行為的影像。前年1月,陳男拿該影像向妻子與其友人提告求償。陳妻得知後,認為丈夫行為已觸犯個人隱私,也對他提出告訴並求償。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觸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陳姓公務員與妻子案發時同住在新北市板橋區,直至前年兩人才調解離婚。在兩人婚姻關係持續期間,陳男於2023年8月起至同年的9月止,在家中電視機及房間走道架設監視錄影設備,拍下妻子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的影像。

    2024年1月下旬,陳男對妻子與外遇對象提告求償,陳妻方知被丈夫拍下許多性影像,憤而對其提告。

    陳男提告求償要求妻子與外遇對象賠償150萬元,但民事庭法官審理後認為,夫妻二人間早有簽下和解書,承諾均不得再干預彼此之交往行為,因此駁回陳男之訴。

    而陳男偷拍妻子與其友人4次性影像部分,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未經前妻同意恣意竊錄其性影像,已經侵犯他人隱私權;考量他無前科,尚有母親、未成年子女需照顧,且坦承犯行也表達願與對方和解意願,依觸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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