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膠惡鄰錯在先 鄰居投書公司反賠錢
2026/03/18 10:06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高雄鄭姓男子用膠水封住鄰居家門鎖,被鄰居發函到公司指控他是「惡鄰居」。示意圖(資料照)
鄭男因噪音問題與樓上鄰居楊女、蔡女長期不睦,曾憤而對鄰居門鎖灌膠遭判刑,楊、蔡兩女事後竟連環發信至鄭男任職公司,駡他是「惡鄰居」並要求公司懲處,法官認為,鄰里糾紛屬於「私德」,與公共利益無涉,判處兩女須分別賠償5萬元與6萬元。
判決指出,鄭男因不滿樓上鄰居長期噪音干擾,曾於2024年間對鄰居鑰匙孔灌膠,被依毀損罪判拘役15日定讞。然而,楊女與蔡女在偵查期間,因不滿鄭男拒絕道歉,隨即展開「職場反擊」,分別寄發電子郵件給鄭男的主管,信中痛批鄭男「道德素養低下」、「是大樓頭痛人物」,蔡女甚至在網路平台Dcard匿名揭露鄭男的工作地點。
鄭男不滿,指控兩女發黑函導致他在職場遭到排擠並被公司資遣,精神壓力巨大,向兩女索賠3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兩女辯稱「說的都是事實」,且鄭男也被起訴、判刑。
但法官認為,鄭男的灌膠行為固然非理性,但本質上是「私人領域的生活習性與修養」,與他在職場的職務內容、公司營運或消費者權益毫無關聯,即便言論屬實,若僅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仍會構成侵權。
法官強調,兩女寄信給公司主管,明顯可預見會讓鄭男在職場受辱、遭受負面評價,非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因此判定楊女賠償5萬元、蔡女賠償6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