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同鄉勒贖1.5億越南盾竟撕票埋屍 狠毒情侶下場曝
2026/03/18 10:02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越南男子黎文樂夥女友阮氏等五名共犯綁架同鄉武姓男子勒贖一.五億越南盾後還撕票埋屍,台南高分院十八日判駁回上訴,五名被告刑度維持一審原判決。(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越南逃逸移工黎文樂不滿同鄉武姓男子與其阮氏女友聯繫,2024年3月與阮女共謀找來同夥擄走武男囚禁在雲林工寮,向武的家人勒贖1.5億越南盾,得手後還想勒索更多錢遭拒,黎男等人竟撕票埋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對主嫌黎男情侶檔等5名被告駁回上訴。
去年一審判決,雲林地院依擄人勒贖致死罪對黎文樂判刑13年6月、阮女13年、武維孫德12年10月、黃仕世12年4月、許宣勇7年10月。黎男與許男另涉不正方法從提款機取財,各判4月、3月徒刑。今天二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決;但還可上訴。
一審判決指出,阮氏藍香(36歲)與黎文樂(32歲)為男女朋友,同是越南逃逸移工,阮女在網路結識同鄉武姓男子(24歲),黎男得知武男聯絡阮女、心生不滿,2024年3月6日與阮女謀議,由阮女將武男騙到雲林斗六市,再由黎男找來同夥越南籍武維孫德、台籍許宣勇把武男押到雲林四湖鄉囚禁。
武男試圖抵抗,遭許男持刀刺傷肩膀、大腿及武維孫德動手打傷。黎男等人透過視訊向武男父親勒贖1.5億越南盾(折合約台幣17.1萬元),武父不忍兒子受苦、匯款付出贖金。
不料,黎男等人取得贖款後未釋放武男,又把武押到雲林褒忠鄉某汽車旅館囚禁,與另名越南同夥黃仕世輪流看管,再以需收取武男移民署罰款、抵押護照、機票等費用,向武父索取更多錢,但武父以兒子是合法移工為由拒絕支付。
3月9日凌晨,武男利用上廁所機會大聲喊叫,黎男等人壓制武男的手、腳、頭、脖子,以毛巾、衛生紙塞入武嘴巴,並以膠帶封住武的眼、口、鼻。天亮後發現武男已窒息死亡,黎男等共犯討論後將武男屍體裝進大行李箱,載往褒忠鄉1處台糖甘蔗園挖洞埋屍。
黎文樂事後支付阮女13000元、黃仕世5000元、許宣勇20000元報酬;並將武維孫德報酬以轉帳方式匯出2千萬越南盾(約台幣2.2萬元)給武維的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