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7億保證金換股權!遠航前董座張綱維遭控「假債務真執行」 這原因脫身
2026/03/17 18:55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前董事長張綱維(左)因涉掏空遠航36億,一審重判仍在押中。(資料照)
遠東航空前董事長張綱維2017至2021年間,因商業合作糾紛將旗下遠向建設股權轉讓給王陸雄,用以抵償9.27億元保證金。不過,王陸雄事後控訴張綱維及女友范璧如等人明知遠向不欠樺福、樺貳兩家公司債務,卻以欠債名義開立本票,兩家公司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造成其重大損失,涉嫌涉犯詐欺得利、偽造文書罪。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王陸雄主張,2017年間雙方因商業合作案,他陸續交付給張綱維9.27億元保證金。合作關係生變後,張綱維因無力償還,提議將遠向建設全部股權轉讓給王陸雄,以抵償保證金。
2020年1月5日,王陸雄與張綱維簽訂遠向公司股份轉讓合約書,並被張告知遠向僅欠台灣中小企銀土地開發融資款。然而,王經查閱財報後發現,遠向仍欠樺福、樺貳兩家公司款項,進而張綱維當下假意製作兩家公司「債務免除通知書」,並塗銷支票存根。
王陸雄稱,張綱維等人明知遠向已無欠債,卻於2022年5、6月,以兩家公司名義持不實本票,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裁定,使法院對遠向強制執行,造成其重大損失。王陸雄認為涉案人包括張綱維、張的母親、樺福負責人許慧娟、張女友兼遠向董事范璧如,以及樺貳負責人王婉容等4人。
張綱維表示,簽約前王陸雄已派專人查帳並審閱財報,股份轉讓合約及相關文件亦由王陸雄準備,根據雙方協議,王陸雄取得遠向公司所有權後,扣除抵償保證金,還有淡水區小坪頂開發案資產可分潤,遠向公司位於中山北路的不動產也應移轉給王陸雄指定人。
張綱維說,免除債務的本票原本由他保管,作為日後王陸雄履行協議的擔保,依商業慣例,免除債務時需取回本票,本案未取回本票,是因轉為履約擔保。後因王陸雄未履行分潤義務,造成損失,才因此使用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檢方偵查認為,股份轉讓及債務免除文件均由王陸雄一方準備,簽約前已派人查帳,難以認定張綱維等人有使用詐術誘簽。此外,張綱維持有合法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亦無登載不實,因此4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