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問寵物貓下落 家暴女超商內勒頸同性伴侶
2026/02/01 08:01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僅因愛人不願透露寵物貓下落,劉女竟在超商對她電線勒頸施暴。(情境照)
新竹劉姓女子先前對同居同性伴侶陳女家暴,因而吃上暫時保護令,需遠離陳女,沒想到劉女火大陳女不願說出二人先前所養寵物貓下落,兩度在超商公然施暴,不僅拿電線勒頸且揮拳打臉,新竹地院依違反保護令罪判刑。
法官調查,劉女與陳女為同居同性伴侶,先前劉女因對陳女有不法侵害行為,前年8月新竹地院核發暫時保護令,裁定命劉女不得對陳女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之騷擾、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不得騷擾、接觸、跟蹤、通話及通信,並應遠離陳女住居建築物大門口至少100公尺。
劉女氣憤陳女不願告知寵物貓下落,113年11月29日凌晨3點多,在新竹市某超商門市內,持充電線勒陳女脖子,且未經陳女同意,騎走陳女機車離去,以此方式對陳女實施精神上不法侵害及騷擾而違反保護令。
後來兩人為了商討返還機車事宜,遂相約在新竹市某超商門市,劉女在用餐區內徒手毆打陳女臉部2次,陳女欲離開時,劉女徒手抓住其衣領,並將陳女向門市內拉扯,妨害陳女離開之權利。
法官審酌劉女明知保護令裁定內容,卻因劉女不願告知寵物貓下落,情緒激動,而以此方式違反保護令,漠視公權力,欠缺守法意識,最後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拘役50天。
